一、蔬菜类——叶菜类、菇类、根茎类、果实类等。来源于农批市场和各蔬菜基地以及直接收购农户的蔬菜。菜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,叶菜保存不能超过12个小时,具有农药检验报告,不能有黄叶、烂叶,利用率到达客户要求标准。
二、水果类——浆果类、柑橘类、核果类、仁果类、瓜类等。来源于特定供应基地,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,保存期不能超过12个小时,具有相应的农药检验报告,个头均匀,无斑点,无破损,果实成熟,味道纯正。
三、鲜肉类——猪肉类、牛肉类、羊肉类、鹅肉类、鸭肉类、鸡肉类、等来源于各大屠宰场及家禽饲养场,保证每日鲜活宰杀或配送鲜活肉类进行现场宰杀,不注水不采购私宰肉类,每天供应的肉类有当日检验检疫证明。
四、蛋类——鸡蛋类、鸭蛋类、盐蛋类、皮蛋类、鹌鹑蛋类等。与众多食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往来,蛋类保持个头均匀,无损坏现象 ,保持良好的新鲜度。
五、粮油大米类——散装大米装、包装大米类、散装色拉油类、包装色拉油类、散装大豆油类、包装大豆油类、菜籽油类等。与粮仓及批发市场建立长期合作往来,需要商标牌号、厂家三证、检验报告、生产日期;大米无沙石,无虫蛀,无黑色杂物,无渗米的品种;油类各项检验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。
六、干副类——杂粮类、面粉类、杂粮类、糖类等。与生产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往来,需有商标牌号、厂家三证、检验报告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;无霉变,无变质,无有害添加物,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。
七、加工食品——速冻类、面点类、豆制品类等。需提供加工供应商的可靠源头并须持有卫生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。
八、腌腊制品——散装腌制肉类、包装腌制肉类、腊肉类等。选用腊肠、腊肉等食品要有生产单位的商标、牌号、产地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。
九、调味品——调味料类、调味油类、调味汁类、调味酱类等。均来自正规知名厂家,需注明生产日期、产地、保质期、包装规格、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。
十、水产类——淡水鱼类、海水鱼类、蟹类、虾类、贝类、水产类等。鲜活类需要提供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件及商标牌号;水产类需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进行统一规范化配送。
食品采购与配送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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